吴□,字羽三,震泽镇柳塘村人,明崇祯十五年(1642)中式,清顺治十二年(1655)乙未科中三甲二百十八名进士。十三年放任广东澄迈(今属海南)知县。时值清军初定琼州,社会秩序尚未稳定,总兵高进库骄横无道,放纵部下侵扰百姓。吴 亲自往见进库,好言相劝,勉其名节为重,约束部众,自此兵患减少。吴□恤民情,减徭役,招纳逃亡人员回乡复业。一面肃清匪患,捕杀盗首,释放胁从者;一面肃整保甲,收编义勇为乡兵自卫,一时社会秩序大见好转。
文昌知县孙贤清以后复再叛变,高进库讨伐杀戮过多,吴□则以一书降之,悉捐前愤。后又相继平定万众海盗骚乱、镇压黎族二千于人的起义、击退郑成功部将杨二的进攻,五年间屡建战功,然因总兵高进所嫉,终不得升迁。
康熙元年(1662)受江南奏销案影响降职,正好返里奔母丧。五年,以海南所树军功抵降级,补江西丰城知县。翌年,调任湖北汉川知县。
吴□“见事敢为,不肯徇(唯)上”。所著有《松岩诗集》(一作《梅花草堂诗集》)13卷。
吴□,字振六,吴□兄,少颖悟多才,著有《陆石子诗集》四卷及《荻水遗诗》等。